关于课后延时费 - 四川省
更新时间:2021-12-10 13:07:49 点击量:
尊敬的领导您好,关于学校收取课后延时费是存在哪些必须条件,是自愿还是必须的。南充市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作为私立学校,他们应该按什么标准收取课后延时费。开学到现在,学费3200元,住宿费400元,校服费600元,到这学期结束课后延时费又收700元,这样合理吗?公立学校收取课后延时费我能理解,义务教育费用低。私立这样是变相的收取一些费用,而且还是不知的情况下让我们签什么协议书。希望上面领导能帮我们解决一下。
“四川南部县”网友您好!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留言,反映教育行政管理问题,现回复如下:为了破解学校下午放学后、家长下班前中小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,我县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基一厅〔2017〕2号)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教〔2019〕11号)和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印发南充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南市教体办〔2019〕34号)文件精神,于2019年9月份开始在南部县城小学试行课后服务工作,2020年10月份开始全县推广。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(含民办)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。课后服务的内容为特长培训活动、能力提升活动和指导学生课业整理,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,不得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或上新课,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,不得把课后服务异化为“培训班”“补课班”,不能加重学生课业负担。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 18:00 期间,每天约两个小时,具体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,由学生、家长自愿选择;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,按“家长申请、班级初审、学校核准、统筹安排”的程序进行。课后服务收费由县发改、财政、教科体等部门共同制定标准,由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交费,并据实结算。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、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和耗材等开支,不得盈利。课后服务是一项有利于家长管理、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民生工程。我们有责任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,加强正面引导,统一教师、家长和学生思想,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由于宣传不到位而给您造成的误解深表歉意,请您理解!感谢您的留言,祝您生活愉快,全家安康!